春节前夕,广安市广安区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尤其是重点人员进行全覆盖走访,深入矫正对象家庭、社区、工作单位详细了解矫正人员日常表现情况,详细全面了解生活活动轨迹。
落实“日报告”制度。1月28日—2月4日,要求各中心司法所每天向社矫大队报告辖区内的社矫对象安全稳定情况,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风险隐患。
综合运用各种平台。综合利用“在矫通”APP、语音巡查、基站定位、雪亮工程视频抽查点名、通信联络、微信定位等方式开展信息化核查,紧盯违规外出风险隐患,严防“人机分离”,避免春节期间社矫对象“脱管、漏管、失管”现象发生。
制发“春节警示令”。重点围绕不得超范围活动,每日报告个人情况,切勿酒后驾车,切勿与人发生争吵斗殴,谨慎参加社会活动等绷紧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之弦,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
组织司法所做好教育。受委托司法所通过集中教育和个别谈话的形式,重点学习带领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强调节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文明过节,为社区矫正对象拧紧了“安全阀”,念响了“紧箍咒”。
灵活使用教育载体。利用“新我”平台APP,组织社矫对象学习黄赌毒危害、拒绝诱惑、扫黑除恶等多种教育视频,全面引导社矫对象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推进“黄丝带”帮扶。与广安市司法局、民盟广安市委会开展“黄丝带·丝佑新程”春节慰问活动慰问社矫对象2人;区局、区民盟“黄丝带·‘賨’法向善”春节慰问15人,共发放食用油17桶,大米17袋(5kg),发放慰问金4000元。
贴心助业就学。与有关方面合作建立就业基地4个,与教育部门召开协调会,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社矫对象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帮助2名有就学需求的社矫对象就学,帮助了有就业需求的3名社矫对象实现就业,组织逾87名社区社矫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助推社矫对象进一步融入社会。
构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模式。特邀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社区社矫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疏导。截至目前,已开展心理辅导6人次,心理健康讲座11场次,有效帮助了社区社矫对象调整心理状态和克服心理障碍,促使其以全新的面貌、健康的心态重塑人生、回归社会。
(刘恋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