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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法院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www.ga.guanganpeace.gov.cn 】 【 2023-01-11 10:42:27 】 【 来源:“广安区人民法院”

  1月9日,广安区法院协兴法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自202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后,广安区法院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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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的内容、时限等,同时告知当事人如未如实申报,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这也就意味着在财产分割方面更加强调诚信行为,并且更加保护弱势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财产分割作为离婚纠纷案件的难点,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共同财产难以查明的情况屡见不鲜,双方彼此缺少信任,对共同财产相关情况掌握不清楚,导致法院的财产调查工作难以顺利进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该令的发出,有助于法院查实当事人双方的财产情况,确保依法公正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成本,更是在促进诚信诉讼、维护司法权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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