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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调解+现场履行!广安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www.ga.guanganpeace.gov.cn 】 【 2024-03-15 10:44:33 】 【 来源:“政法好声音”

  近日,广安区人民法院枣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让针锋相对、怒气冲冲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当场履行,成功将矛盾纠纷当庭化解,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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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蒋某驾驶小型客车,与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由于李某的车辆系营运车辆,事故发生后,车辆在维修期间产生了停运损失。为此,李某要求蒋某赔偿停运损失,但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明确,本着一次性化解矛盾的初衷,法官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同时了解到蒋某对车辆保险条款理解不清,认为所有的赔付都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支付。

  

  “停运损失是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法官耐心地向蒋某释法明理,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蒋某一次性当庭赔偿李某停运损失,双方的纠纷得到高效化解。

  

  高效调解、当场履行,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广安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解决的全流程,用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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