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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法院:销售食品要当心 不符合安全标准将判刑
www.ga.guanganpeace.gov.cn 】 【 2023-12-13 10:44:14 】 【 来源:广安日报

  案情简介:

  

  蒋某甲长期从事餐饮熟食制作销售,登记经营了广安区某小吃店。2020年7月初,她与弟弟蒋某乙、丈夫卢某某共同商议后,决定三人一起合伙制售卤鹌鹑蛋赚钱。

  

  2020年7月23日,三人驱车前往重庆市某养殖基地采购了8件鹌鹑蛋,当晚便在蒋某甲家中进行卤制。24日,三人一起驾车,将前一晚上卤制好的熟鹌鹑蛋用塑料桶盛装,拉至岳池县某乡镇售卖。当天下午3时许返回途中,又在广安区三个乡镇沿路售卖。当天,销售金额约400元。

  

  从2020年7月26日、27日起,大量人员在食用了从蒋某甲处购买的卤鹌鹑蛋后陆续出现呕吐、腹泻、发烧等症状,后陆续在各乡镇卫生院、广安市人民医院、广安区人民医院等医院治疗。经执法部门排查统计,其中有43人门诊就医、42人住院治疗,以上人员均在2020年7月底至8月初期间治愈。

  

  事发后,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蒋某甲等人卤制鹌鹑蛋的地点进行检查,并分别对该地点的鲜鹌鹑蛋和卤水进行了抽样,同时还对数名消费者购买且尚未食用完的熟鹌鹑蛋进行了抽样。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检测,上述送检物品中均检出沙门氏菌。

  

  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时,综合三人的地位、作用、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1600元,追缴违法所得400元,并对三人适用从业禁止。

  

  以案说法:

  

  广安区人民法院刑庭负责人谢非认为,蒋某甲、蒋某乙、卢某某共同生产、销售含有致病性的沙门氏菌的卤制鹌鹑蛋,并已造成数十人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实际危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本案系餐饮店经营者在制作、加工食品过程中,因操作不当使得食品中含有对人体有害成分,导致购买者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属典型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

  

  店内厨房环境是否干净、安全,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严格、卫生,原材料的来源途径是否正规,均关系着食品的安全。本案为广大餐饮服务行业的经营者,特别是个人经营的小型餐饮店经营者敲响警钟,在生产、加工食品过程中应当严格保证环境和加工过程的卫生,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广安日报记者 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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