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广安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入小区送法上门,普法宣传零距离

广安区检察院改变以往定点设摊的宣传模式,组织检察干警深入辖区居民小区开展流动普法宣传。干警们通过流动咨询、入户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居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检察职能,介绍公益诉讼、惩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等工作开展情况。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预付式消费陷阱等热点问题,干警们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详细讲解,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联合宣传聚合力,协同普法扩影响

在做好自主宣传的同时,广安区检察院积极参与由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在广安吾悦广场举办的联合法治宣传活动。在联合展台前,检察干警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人员协同配合,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向群众介绍检察机关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并就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专业解答,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窗口延伸常态化,氛围营造入人心
为扩大宣传效果,广安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案管大厅等窗口部门联系群众的优势,在群众办理业务或等候期间,主动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利用院大门处的滚动屏幕,循环播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提振消费信心 法治保驾护航”等宣传标语,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服务的温度。
此次系列宣传活动,不仅提升了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也进一步加强了检察干警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安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

